枣发改粮食[2019]291号
关于转发《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国新粮油集团:
现将省发改委、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粮发[2019]5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区(市)发改局(粮食和储备局)要协调区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农发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管,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健全联席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