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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5-29 09:05:00

 

各区(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9号文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8号)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枣粮字〔2018〕78号)要求,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组织对各区(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考核等级

    各区(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级均为优秀。

    二、考核位次

按得分高低依次为:滕州市、峄城区、市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我市粮食需求不断扩大,维护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显得更为重要。各区(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维护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考核措施。 结合各自实际,继续深入查摆、切实解决粮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考核措施,切实把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要增强考核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化考核、追责和问责制度,形成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三)抓好问题整改。要对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情况要在8月31日前报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予以通报。

 

 

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28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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