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公管办〔2018〕1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该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整合范围
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尚未进入省、市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按照《目录》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制定项目进入中心交易的计划方案,填写《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中心交易计划表》(见附件2),请将计划方案和计划表于2月12日前,报市发改委、市政管办。
二、 强化推进责任和监管职能
各级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国土、住房建设、交通、水利渔业、林业、商务、卫生计生、环保、国资、地税、法制、政务服务中心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施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市)分中心按要求抓紧部署交易场所等设施,完善升级电子交易系统,配备专职业务人员,全面提升承接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进入平台交易的能力。
市发改委、市政管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场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项目进场交易流程,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联系人: 何侃 电话:3337771 邮箱:zzggzyjy@163.com
陈静 电话:3168677 邮箱:zzsggzy@163.com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2、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中心交易计划表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章)
2018年2月1日
附件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鲁政字【2017】207号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