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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第三批)拟认定 名单公示
作者:  来源: 枣庄市发改委农经科  更新时间:2023-11-07 16:42:12

去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第三批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创建名单。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原则,今年9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有关部门,通过创建单位自评、市级联合评审等程序,严格组织开展了评估认定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呈报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有关部门评估结果,拟认定我市第三批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57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发现有影响认定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

受理单位: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举报电话:0632—3312328;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发展改革委;

邮政编码:277800;

附件: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拟认定名单(第三批)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第批)拟认定名单

枣庄市(57个):滕州市滨湖镇田桥村,大坞镇后峄庄村、大邵庄村,级索镇潘楼村、前泉村、西杨楼村、后王晁村,南沙河镇北池村、上徐村,西岗镇北赵庄村、柴里西村,张汪镇沈仓村,洪绪镇龙庄村、新丰村、东侯庄村,东郭镇小党山村,龙阳镇焦庄村、冯庄村、杜沙土村、张山口村、卧龙村;

峄城区吴林街道涝滩村,坛山街道刘村居,峨山镇河口村、城一村,古邵镇朱园村、大刘庄村,阴平镇金陵寺村、胡庄村、吴家坡村;

山亭区城头镇东城头村,西集镇马庄村,山城街道养子峪村,桑村镇葛庄村、辛庄村,徐庄镇米山顶村;

薛城区常庄街道埠西村、小辛庄村,临城街道绳桥村,陶庄镇大陶庄村,邹坞镇西尚庄村,沙沟镇张庄村;

高新区兴仁街道匡山腰村,兴城街道杏峪村,张范街道横山口村;

市中区孟庄镇侯庄村、下道沟村,永安镇薄板泉村,税郭镇沙沟村,齐村镇后村;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后于里村,涧头集镇徐楼村、孙苏庄村,泥沟镇赵庄村,邳庄镇小集子村、燕子井村、小李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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