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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解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29 21:58:31
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第三批)

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2241日至2022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需申办材料:纳税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办理流程: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收入自动享受免税。
公开咨询电话:市税务局12366
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政策支持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
所需申办材料: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无需报送申办材料。由企业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相关资料留存即可。
具体办理流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可以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也可以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公开咨询电话:市税务局12366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个行业的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并同时符合其它留抵退税条件的一般纳税人。
所需申办材料:纳税人只需要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电子税务局实现大部分数据的自动预填功能,纳税人也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预填内容进行修改,最后进行确认,即可提交退税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系统提示,如果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系统将自动提示纳税人进行办理。
公开咨询电话:市税务局12366
4.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适用于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于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所需申办材料:5行业缓缴名单内的企业免材料;不在缓缴名单范围内但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提交《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申请缓缴资格认定。
具体办理流程:5行业缓缴名单内的企业,可直接在单位网端申报或者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依申请直接办理,疫情期间可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不见面渠道申请;不在缓缴名单范围内但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须提交《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和《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通过缓缴资格认定后,即可申请办理。
公开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632—3317323
5.将省、市级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对外出租的房屋,参照省级制定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单位进行租金减免。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减免2022年度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供销社、市人防办)
政策支持范围:对承租市供销社、市总工会自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省级制定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采取资金减免、延长租期等方式对承租单位予以减免;对市供销社社有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则上年内逐步减免到位。
具体办理流程:各租赁户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所租赁的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市总工会进行对接。
公开咨询电话:市供销社0632—5398686,市总工会0632—3318532
6.设立50亿元再贴现专精特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贴现。(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支持范围:专精特新引导再贴现实行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贴现的票据中承兑人、出票人或贴现人中任一方属于专精特新名单内企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专精特新引导再贴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再贴现专精特新引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枣银发〔202255号)文件精神,本办法所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经国家和省工信部门认定公布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纳入省优质口小企业梯度培育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所需申办材料:《再贴现申请审批表》、《再贴现票据清单》、《再贴现合同》、《批量回购式再贴现导入清单模板》。
具体办理流程: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材料,并在票据交易系统中提交再贴现申请。人民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审批表和合同,并于约定时间在票据交易系统上审批通过再贴现申请。金融机构即时收到再贴现资金。
公开咨询电话:市人民银行0632—3098170
7.设立20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支持范围:交通物流引导再贴现实行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贴现的票据中承兑人、出票人或贴现人中任一方属于交通物流名单内企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交通物流引导再贴现。
所需申办材料:《再贴现申请审批表》、《再贴现票据清单》、《再贴现合同》、《批量回购式再贴现导入清单模板》。
具体办理流程: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材料,并在票据交易系统中提交再贴现申请。人民银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审批表和合同,并于约定时间在票据交易系统上审批通过再贴现申请。金融机构即时收到再贴现资金。
公开咨询电话:市人民银行0632—3098170
8.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向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4个月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最高可提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202211日至1231日,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500/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所需申办材料:我市辖区内企业采取免申报的方式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具体办理流程: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县级及以上防疫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中小微企业名单,采取免申报的方式,按照调整风险或实施静态管理起始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人数直接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于社会团体等参照执行的其他参保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及参保企业情况复杂、审核信息无法自动获取的情况,可根据企业申请为其审核发放补助。
公开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632—3381266
9.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专项支持文旅项目建设和文旅企业纾困,年内为全省文旅企业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支持范围:我市符合条件在建文旅项目和文旅企业
所需申报材料: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准备所需材料,无需向部门提供其他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相关企业按照银行正常贷款流程办理。
公开咨询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0632—8686966,市人民银行0632—309823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0632—8059615
10.统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8000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和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开展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等。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旅游民宿集聚区和乡村好时节品牌活动名单。
所需申报材料:不需申报,完成相应品牌创建即可。
具体办理流程:由财政统一拨付。
11.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20224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331日。(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支持范围:全市旅行社。
所需申办材料1.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表;2.保证金银行存单或近期流水单。
具体办理流程:1.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2.市文旅局依据材料信息,出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3.携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至旅行社质保金存款银行进行办理。
公开咨询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0632—8686012
12.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支持范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支持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所需申办材料:活动方案、活动预算、与旅行社活动协议
具体办理流程:1.携带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到旅行社签订相关协议;2.携带与旅行社活动协议到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办公室办理。
公开咨询电话:市总工会0632—3333769,市妇联0632—3156111,团市委0632—3318652
13.支持民航运输业加快恢复发展,对2022年新开、加密和承担重大任务的国际客运航线,给予机场单个航班2—5万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在山东省新设立的航空公司运营基地或子公司、分公司,按照先建后补、先到先得的原则,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暂无
所需申办材料、具体办理流程:暂无
公开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0632—8662797

二、积极扩大内外需求
14.支持各市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根据各市20226月至12月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网上支付满减、折扣等优惠。(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目前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待定稿后通过枣庄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公开咨询电话:银联商务13774477137,滕州市0632-5895534,薛城区0632-4402209,山亭区0632-8816679,市中区0632-5362811,峄城区0632-7711570,台儿庄区0632-6626888,枣庄高新区0632-8878199,市商务局0632-8079913;市文化和旅游局0632-8686966
15.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制定出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具体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所需申办材料、办理流程:目前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待定稿后通过枣庄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8079913
16.加快推动家电消费,支持省家电协会联合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惠民让利促销,举办山东家电服务节,实施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活动,对特定绿色智能机型给予不低于2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8079910
17.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年,每年遴选不少于5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
需申办材料:省工信厅正在制定虚拟现实奖补具体实施细则。
具体办理流程:省工信厅正在制定虚拟现实奖补具体实施细则。
公开咨询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3313028
18.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61—930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全省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省级财政共给予3000万元补助,各市视情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政策支持范围:收取首道门票的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
所需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全省方案尚未制定,待方案印发后,按照全省方案执行。
19.对预制菜企业技改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单个企业项目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网上店铺,对2022年前三季度新设店铺年网零额5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20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举办预制菜美食专享周活动,发放预制菜网上消费满减券”“折扣券,省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助。支持新上的总投资超1亿元、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预制菜项目。
所需申办材料:符合条件项目立项资料、企业用地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申请区(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符合用地条件组卷报批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符合配比建设用地指标条件报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批复。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331770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632—3285168,市发展改革委0632—3693333
20.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堂食的,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餐饮堂食。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夜间非高峰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
所需申办材料、具体办理流程:无需申请。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3168706
21.支持机电产品、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开拓新市场,鼓励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在东盟、中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公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对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70%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对企业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最高给予50%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所需申办材料、具体办理流程:资金来源及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具体办理流程以实施细则为准。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3311104
22.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所需申办材料、具体办理流程:资金来源及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具体办理流程以实施细则为准。
 公开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632—33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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