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自《办法》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记录、共享和应用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互认共享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客观、真实、及时、准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未发现任何违规情况出现,未有任何单位投诉。